作为在临港做了20年招商的老兵,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外文名称注册后能否用于公司章程更新审批这个问题栽跟头。上周刚送走一家做跨境电商的老板,他拿着外文名称核准通知书,信誓旦旦地说:我这英文名都注册下来了,公司章程里直接用,肯定没问题!结果呢?工商窗口直接给打了回来——理由是外文名称与登记注册的中文名称未建立明确对应关系。你瞧,多少创业者以为外文名称注册就万事大吉,其实这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能不能用在章程里,还得看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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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个我亲身经历的案例。三年前,一家做精密仪器的外资企业找到我们,他们在香港注册了个英文名Advanced Tech Solutions Limited,想着国内公司章程也直接用这个英文名,显得国际化。结果第一次提交章程更新,被市场监管局退回了,理由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里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外文名称只能作为补充,且需与中文名称保持一致。后来我们帮他们补了个中文名称艾德文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章程里先写中文名,括号里标注英文名,这才顺利通过。这老板当时就感慨:早知道这么麻烦,当初注册外文名称时就该把中英文对应关系一起捋清楚!
那问题来了,外文名称注册后,到底能不能直接用在公司章程更新审批里?我的经验是:大概率不行,除非满足几个硬性条件。这里得先搞明白两个概念的区别:外文名称注册和公司章程备案是两码事。前者可能是在市场监管部门做的企业名称外文名称登记,也可能是在海外注册的商标或商号;而后者是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法律备案,必须符合《公司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严格要求。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市场主体只能登记一个名称,经登记的市场主体名称受法律保护。但这里说的名称,默认是规范的中文名称。至于外文名称,条例里提到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文,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误解——注意,是可以使用,但不是必须使用,更不是单独使用。也就是说,外文名称在章程里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不能替代中文名称成为公司法定名称的组成部分。
那有没有例外情况呢?有,但条件很苛刻。我去年接触过一家生物医药公司,他们的情况比较特殊:母公司是德国企业,全球统一品牌BioGenius已经注册了商标,国内子公司章程必须体现这个英文名,否则影响后续融资和海外业务对接。我们帮他们准备了三套材料:一是德国母公司的商标注册证及中文翻译公证书;二是国内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明确中文名为拜奥吉尼斯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英文名BioGenius Bio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作为名称组成部分;三是股东会决议,明确说明使用外文名称的必要性。最后通过和市场监管局提前沟通,才让章程更新顺利通过。但说实话,这种案例属于特例,一般企业很难满足这么多条件。
很多企业会犯一个错误:把外文名称注册当成公司名称核准。比如有人先在香港注册了个英文名,然后直接拿这个英文名去更新公司章程,以为注册了就能用。其实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章程时,看的是外文名称是否与已登记的中文名称存在对应关系,以及这种使用是否可能引发公众误解。我见过更离谱的,一家贸易公司章程里写的是ABC Trading Co., Ltd.,但工商登记的中文名是上海百川商贸有限公司——ABC和百川八竿子打不着,直接被认定为名称使用不规范,要求整改。
那如果企业确实需要在章程里使用外文名称,该怎么做?我的建议是:先搞定中英文对应关系,再谈章程更新。具体来说分三步:第一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企业名称外文名称登记,提交中文名称、外文名称、翻译证明等材料,确保外文名称与中文名称建立明确关联;第二步,如果外文名称是海外注册的,最好做个商标公证,证明其合法使用权;第三步,在章程里用中文名称(外文名称)的格式,比如上海临港科创园区管理有限公司(Shanghai Lingang Sci-tech Park Management Co., Ltd.),这样既符合规范,又能体现国际化需求。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会问:那如果我的外文名称只是商标,没做过企业名称登记,能不能用在章程里?我的猜测是:大概率不行,风险很高。因为章程里的公司名称指的是登记注册的名称,而商标只是品牌标识,两者性质不同。我之前遇到一家做服装的企业,把注册的英文商标Fashion Nova直接写进章程,结果被要求修改,理由是该名称未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作为公司名称组成部分缺乏依据。后来他们只能把章程里的英文名改成上海时尚诺娃服饰有限公司,括号里标注商标名,这才过关——说白了,章程里的名分得正,不能名不正言不顺。
作为招商老兵,我总觉得,企业在处理外文名称注册后能否用于公司章程更新审批这个问题时,最容易犯的错就是想当然。很多创业者觉得我花钱注册了名称,怎么用是我的自由,却忽略了公司章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每一个字都要符合规定。其实这些问题,提前和招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就能避免90%的麻烦。我们临港经济园区每年要服务上千家企业,其中不少是外资或涉外业务企业,从名称预先核准到章程备案,我们都会全程跟进,帮企业把文字关提前过一遍——毕竟,企业的时间成本比什么都重要。
最后说句实在话:外文名称注册后能不能用于公司章程更新审批,没有绝对的能或不能,关键看是否符合规定和材料是否齐全。与其事后来回折腾,不如一开始就找专业的人问清楚、办稳妥。毕竟,企业的发展经不起折腾,对吧?
临港经济园区招商平台:外文名称注册与章程审批的翻译官与护航员
临港经济园区招商平台:https://lingang.jingjiyuanqu.cn 作为企业落地的第一站,我们深知外文名称注册后能否用于公司章程更新审批这事儿对企业国际化布局的重要性。20年的园区服务经验让我们明白,企业需要的不是冷冰冰的政策条文,而是接地气的解决方案。我们提供从外文名称预先登记、中英文对应关系梳理,到章程合规性审核的全流程陪跑服务,提前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帮企业把名称关章程关一次性过审。在临港,我们不只是招商,更是企业成长的合伙人,用专业和耐心,让每一个想走出去的企业,第一步就走得稳、走得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