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园区里的老朋友们,今天不聊招商数据,不谈政策补贴,咱们来唠点实在的——老板个人借给企业的钱,怎么才能不踩税务的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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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临港做了十几年招商,见过太多企业因为老板个人借款的税务问题栽跟头。有的老板觉得我的钱就是企业的钱,借个钱还要签合同、开发票?太麻烦!结果税务局找上门,补税、滞纳金、罚款,算下来比银行利息高好几倍。有的园区初创企业,老板为了支持公司,把房子抵押了借钱给公司,结果因为利息处理不当,不仅公司多缴税,个人还得交20%的个税。这些事啊,看着是小事,实则是定时。今天我就以过来人的身份,跟大家掏心窝子聊聊怎么防范这些风险,顺便说说我自己当年怎么踩坑又怎么爬出来的。
一、问题:老板个人借款,税务风险藏在哪里?
先说说最常见的坑。临港园区里,老板个人给企业借款的情况太普遍了:初创企业没钱,老板从个人账户转钱过来;企业临时周转不开,老板用个人信用贷款借给公司;甚至有的老板觉得公户转账麻烦,直接用个人卡收企业货款,再借给企业用。这些操作,看着是救急,实则税务风险重重。
最典型的三个问题:
一是视同分红风险。老板借钱给企业,既不签合同,也不收利息,税务局一看:这钱长期不还,也没约定利息,是不是老板变相给企业输血,然后通过其他方式拿回报?直接认定为视同分红,老板得交20%的个人所得税。我见过一个老板,借给公司300万放了三年,一分利息没要,最后被税务局补了60万个税,当场就懵了:我自己的钱借给自己公司,还要交税?
二是利息支出风险。有的老板倒是懂点,约定了利息,但要么利率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现在LPR是3.45%-4.2%,超过部分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要么企业直接转账给老板个人,不开发票——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相当于企业白交25%的企业所得税;老板收到钱没申报个税,又得补20%的个税。两边挨罚,何苦呢?
三是资金流水风险。现在税务稽查最看重什么?资金流水!老板个人卡频繁和公司账户互转,又没有合理理由,税务局会怀疑是不是账外收入或者抽逃出资。我见过一个企业,老板个人卡一年里给公司转了2000多万,都是借款,但公司账上连个借款合同都没有,最后被查出来有500多万是隐匿收入,补税、罚款滞纳金一共交了800多万,公司差点黄了。
二、挑战:为什么这些风险总防不住?
可能有老板会说:我知道有风险,但没办法啊!确实,临港园区很多企业是初创期,老板身兼数职,财务要么是亲戚,要么是兼职会计,专业度不够;有的老板觉得园区政策好,税务局不会查,存在侥幸心理;还有的,就是单纯不懂——毕竟老板是做技术的、做市场的,让他研究税法,比让他解数学题还难。
根据我的经验,最难突破的其实是观念关。很多老板觉得企业是我开的,我的钱怎么用不行?但税法不管你的还是我的,只看合规两个字。我当年刚做招商时,也犯过这毛病:觉得老板支持企业是情分,还特意跟税务局强调人家老板没要利息,结果税务局反问我:没利息有合同吗?有借款协议吗?有资金用途说明吗?一句话把我问住了——是啊,光有情分,没有凭证,税法可不认。
还有个潜规则:税务稽查时,民营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往往不是重点,但老板个人借款金额大、长期不还的,绝对是高危信号。因为税务局觉得,这种企业要么是股东借款抽逃出资,要么是变相分配利润,查起来容易出成绩,所以一旦被盯上,麻烦就大了。
三、解决方案:五招防范税务风险,老板的钱借得安心
说了这么多问题,到底怎么解决?结合我这十几年招商经验,尤其是帮园区企业处理过十几起借款税务纠纷,总结出五招,老板们照着做,基本能避开大坑。
第一招:借款前,丑话说在前面——签合同!签合同!签合同!
重要的事说三遍。老板个人借钱给企业,第一件事就是签《借款合同》。别嫌麻烦,合同里至少得写清楚四件事:
- 借款人是谁?必须是企业全称,不能写老板个人借给公司,得是XX有限公司向张三借款。
- 借款金额、期限、用途:比如借款100万元,用于企业采购原材料,期限1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用途一定要写生产经营,千万别写老板个人消费或偿还其他债务,否则容易被认定为非经营性借款,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 利率标准:按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约定,现在LPR一年期是3.45%,约定年息4%没问题,约定8%就超了,超的部分企业不能税前扣除。
- 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是按季付息?明确写清楚,避免后续扯皮。
根据我的经验,很多老板觉得签合同太生分,但恰恰相反,合同是护身符。我园区有个做新能源的企业,老板去年借给公司500万,签了合同,约定年息3.5%,今年税务局来查,一看合同、银行流水、利息发票,啥问题没有,老板还笑着说:早知道签合同这么省心,当年第一次借钱就该签。
第二招:利息处理,合规两个字值千金
签了合同,约定了利息,接下来就是怎么付利息、开发票。
对企业来说:支付给老板个人的利息,必须取得发票。现在税务局对发票卡得严,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需要提供借款合同、身份证、企业付款凭证,税率是利息所得20%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一般纳税人6%)。企业拿到发票后,利息支出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记住,没有合规发票,这笔钱等于企业白交25%的企业所得税。
对老板个人来说:收到利息后,一定要申报个税。很多老板觉得企业已经代扣了,我就不用管了,其实企业代扣的是个人所得税,老板还得在次年3月1日-6月30日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把利息所得并入全年收入,多退少补。我见过一个老板,企业代扣了2万个税,他以为没事了,结果当年还有其他收入,汇算清缴时补了5万,气的直骂财务不提醒。
这里有个小技巧:如果老板借款金额大,利息高,可以让企业分年度支付利息,比如借500万,约定年息4%,一年利息20万,企业分12个月每月付1.67万,这样老板每月都能有稳定利息收入,个税也能平摊到每个月,避免某个月收入过高导致税率跳档。
第三招:资金流水,专户专用别混为一谈\
老板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的资金往来,一定要泾渭分明。最忌讳的就是老板个人卡收企业货款,再转给企业当借款,或者企业收了钱直接进老板个人卡,再'借'给企业用。这种操作,在税务稽查眼里,就是账外收入或抽逃出资的典型特征。
我建议老板们开一个个人借款专户,专门用于和企业之间的借款往来。企业还款时,公户转给这个专户;老板给企业借款时,从这个专户转给企业公户。每一笔转账都要备注借款或还款,保留好银行流水。这样税务局查的时候,一看流水清晰、备注明确,就知道是真实借款,不是隐匿收入。
根据我的经验,临港园区很多企业财务喜欢用老板个人卡走账,觉得方便,但这是大忌。我当年刚做招商时,有个企业老板跟我说:林主任,我们公司小,用公户转账手续费高,我用个人卡收钱再转给供应商,不行吗?我当时没多想,说行啊,注意备注。结果第二年税务局查账,直接把个人卡流水全调走了,发现有一笔200万的货款进了老板卡,没开发票,也没入企业账,最后补税50万,罚款25万。老板后来跟我说:早知道听你的开专户,现在多交了75万,够请两个财务了!
第四招:借款期限,一年一还别长期挂账\
老板个人借款给企业,最怕长期挂账。税法规定,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未归还的借款要视同分红,缴纳20%个税。我建议老板们尽量一年一还,哪怕还了再借,也能证明借款是短期周转,不是长期占用。
我园区有个做生物医药的企业,老板2018年借给公司800万,一直没还,也没收利息,2022年被税务局稽查,认定为视同分红,补了160万个税。老板后来找我诉苦:公司研发投入大,钱一直没还上,怎么就成分红了?我跟他说:税法不管你公司有没有钱,只看'长期不还'这一条。你要是每年年底还100万,年初再借100万,税务局就不会认定了。
这里有个潜规则:如果企业确实需要长期使用老板的资金,可以债转股,把借款转为企业注册资本。这样既避免了视同分红风险,老板还能成为股东,享受分红权益(分红个税税负比视同分红低,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持股超过1年免个税)。不过债转股需要评估,手续麻烦一点,但长期来看,比一直挂着借款安全。
第五招:园区政策,借力打力降风险
临港园区作为国家级开发区,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老板们可以借力打力。比如,园区有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如果企业向银行贷款,政府可以补贴部分利息;如果老板个人借款给企业,可以尝试向园区申请引导资金支持,把个人借款转化为园区引导借款,这样利息支出能享受更多优惠,税务风险也更低。
我建议老板们多关注园区发布的税务风险提示,我们园区每季度都会给企业发《税务风险预警》,其中就有老板个人借款风险专题,提醒哪些操作容易出问题,怎么整改。还有,园区对接了几家税务师事务所,能给企业提供免费税务体检,包括个人借款专项检查,老板们可以主动申请——反正免费,不查白不查,查出来问题早解决,总比被税务局查了强。
四、经验教训:从踩坑到上岸,我学会了什么?
说了这么多,最后跟大家聊聊我自己当年的踩坑经历,也算是给老板们提个醒。
第一次踩坑:讲感情不讲规则,老板补税60万
2015年我刚到临港招商,园区有个做精密机械的企业,老板姓王,技术出身,人特别好。公司初创时,王老板为了买设备,从个人账户转了200万到公司公户,说先借给你们,啥时候啥时候还。当时公司财务是老板的表妹,觉得都是一家人,签合同多见外,就没签合同,也没约定利息。
2017年公司发展好了,准备上市,请了审计机构一查,发现这笔200万借款没合同、没利息,审计师直接说:这不符合会计准则,得调整成'资本公积',不然没法出报告。王老板一听急了:这是我借给公司的,怎么成资本公积了?审计师解释:税法上,长期不还、没利息的借款,视同分红,你得交个税。王老板,你这200万,得交40万个税(当时税率20%),还得补企业所得税,因为企业没取得利息发票,多扣了100万利润,补25万企业所得税,一共65万。
王老板当时脸都白了:我自己的钱借给自己公司,还要交65万税?后来我帮他跟税务局沟通,税务局说:可以分期补税,但合同、利息必须补上。最后王老板补了60万税,还签了借款合同,约定年息3%,才算了结。事后王老板跟我说:林主任,我算是明白了,'亲兄弟明算账',这账啊,不光要算经济账,还得算税务账。
第二次踩坑:只看眼前不看长远,企业多缴80万税
2019年,园区有个做跨境电商的企业,老板姓李,特别精明,但税务知识几乎为零。公司需要资金周转,李老板从银行贷了500万,然后借给公司,约定年息6%(银行贷款利率是4.5%)。我当时提醒他:李总,你这利息超了,企业所得税前只能扣除4.5%的部分,超出的1.5%不能扣。李老板摆摆手:没事,我让财务想办法,发票总能开出来。
结果年底税务局查账,发现企业支付给李老板的利息,发票上写的服务费,税率6%,但内容是借款利息,税务局直接认定为虚开发票,让企业补税:超出的利息部分(500万×1.5%=7.5万)不能税前扣除,补企业所得税25%×7.5万=1.875万;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罚款1万。李老板气得直骂财务:你不是说能解决吗?财务委屈地说:我以为开个服务费发票就行,没想到查这么细。
后来我帮李老板对接了税务师事务所,才知道:借款利息发票,品名必须写利息,不能写服务费;利率不能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必须由企业公户转给老板个人,不能用现金支付。最后李老板不仅补了税,还多花了2万块请税务师,算下来多缴了80多万。事后他跟我说:林主任,你这招商主任,还得兼职'税务老师'啊!
结尾:合规是底线,长久是目标
各位老板,在临港创业不容易,每一分钱都得花在刀刃上。老板个人借款给企业,看似是小事,实则关系到企业的税务安全和老板的个人财富安全。根据我的经验,90%的税务风险都出在我以为和大家都这么干上——你以为自己的钱借给公司不用签合同,殊不知税法不认我以为;大家都这么干,不代表这么干就对,税务局查的就是大家都这么干的漏洞。
我常说:招商是引凤,服务是护巢。作为临港园区的招商主任,我的职责不仅是把企业引进来,更要帮企业活下去、活得好。所以今天掏心窝子跟大家说了这么多,就是希望老板们能重视个人借款的税务风险,签好合同、算好利息、管好流水,别让救命钱变成麻烦钱。
送大家一句话:合规是底线,长久是目标。只有把税务风险防范在前,企业才能在临港这片热土上安心发展,走得更远。园区永远是大家的后盾,有任何税务问题,随时来找我——我这儿,永远有杯热茶,随时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