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临港开发区的写字楼还零星亮着几盏灯。我泡了杯浓茶,翻出去年对接的那家新能源科技公司的档案——这家曾是我们重点引进的专精特新企业,如今已走完注销程序,却留下了一地鸡毛:原股东为争夺三项核心专利对簿公堂,两家下游合作企业因专利归属问题陷入侵权纠纷,就连开发区刚引进的配套产业园,都因担心专利雷区而暂停了土地签约。这让我想起上周法律顾问说的话:你们开发区每年引进上百家企业,可有多少想过它们'离开'时,知识产权该怎么体面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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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忽视的退出难题:当知识产权成为清算盲区
最初接触这家新能源公司时,我像往常一样,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政策扶持、人才引进和产业链对接上。记得2021年项目签约会上,创始人老张握着我的手说:临港的营商环境让我们敢把核心技术放在这里。当时我满心欢喜,觉得又为开发区添了块金字招牌。谁曾想,两年后企业因资金链断裂申请注销,清算组在处置资产时才发现,那些被我们引以为傲的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竟成了没人说得清的糊涂账。
我曾一度认为,公司注销不过是关门大吉,只要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清算程序走,把剩余财产分配清楚,就万事大吉。毕竟《公司法》第186条写得明明白白: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但现实是,当清算组拿着专利评估报告找股东签字时,三个股东互相推诿:A股东认为专利是技术团队研发的,应该归团队;B股东主张专利已质押给银行,银行应优先受偿;C股东则干脆表示这专利现在不值钱,谁想要谁拿走。法律条文在复杂的利益关系面前,显得如此苍白。
更让我困惑的是,这种注销后知识产权纠纷并非个例。去年临港市场监管部门统计,全年注销企业中,有37%拥有知识产权,其中62%未明确处置方案;而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涉及注销企业的比例从2019年的8%上升到去年的23%。这些数字背后,是无数个像老张这样的创业者,和开发区招商人员未曾预料的后遗症。我们习惯了为企业开门,却从未认真思考过如何帮它们关门——这难道不是一种典型的重引进、轻退出的短视思维吗?
二、传统做法的死结:法律滞后与认知错位的双重困境
为了弄清楚问题症结,我重新翻阅了《企业破产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又请教了几位资深法官和知识产权律师。一个残酷的现实摆在面前:现行法律对公司注销后知识产权的处置,几乎是一片空白。
《企业破产法》第114条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实践中,知识产权作为非货币财产,其评估、分割、过户缺乏统一标准。比如老张公司的三项专利,一项是实用新型,两项是发明专利,评估价值从500万到2000万不等,不同机构给出天差地别的结论。更麻烦的是,专利的价值与风险往往并存——可能一项专利现在看似无用,未来却可能成为某个技术突破的关键。这种不确定性,让清算组和债权人望而却步。
我曾认为,只要加强法律宣传,让企业在注销前做好知识产权规划,就能避免纠纷。但走访了几家律所后,我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某知名知识产权合伙人说:我们给企业做注销咨询,90%的老板第一句话是'专利商标能卖多少钱',没人关心'卖不掉怎么办'。这种认知错位,源于长期以来对知识产权的工具化理解——企业只把它当成融资、上市的,却忽视了它作为无形资产的长期价值和社会属性。
更值得反思的是行业现状。目前临港乃至全国大多数开发区的招商考核指标,仍集中在引进企业数量注册资本产值税收等显性数据上,很少有人关注企业退出时的知识产权处置率。这种重数量轻质量、重存续轻注销的导向,导致招商人员像流水线工人一样,只管把企业引进来,至于它们怎么走走后留下什么,似乎与自己无关。我曾为自己一年引进20家企业而沾沾自喜,现在却忍不住想:这些企业未来注销时,会不会也留下一个个知识产权雷区?
三、破局之路: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治理的角色转变
这个困惑让我想起去年读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一书中的一句话:知识产权不是企业的'私有财产',而是推动社会创新的'公共资源'。这句话像一道光,突然照亮了我的思路——如果知识产权具有公共属性,那么开发区作为创新生态的构建者,是否应该承担起知识产权守夜人的角色?
我开始重新审视招商工作的全生命周期。过去,我们的服务链条是注册前政策咨询-注册时手续代办-注册后跟踪扶持,现在看来,必须加上注销前知识产权规划这一环。比如,在企业入驻时,就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托管协议》明确注销后的处置路径:是优先转让给开发区内其他企业,还是由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池回购,抑或是捐赠给高校科研机构?对于高价值专利,甚至可以探索专利保险+处置基金的模式,确保企业退出时知识产权能物尽其用。
这个想法刚提出来,就遭到了同事的质疑:招商已经够忙了,哪有人手管注销的事?万一企业觉得我们多管闲事,不来临港投资了?这些质疑让我一度犹豫,但老张公司的案例始终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如果当初我们能提前介入,帮他们制定知识产权处置方案,或许就不会出现现在的纠纷,更不会影响后续企业的引进。经过反复思考,我认为:真正的营商环境,不是无微不至的保姆式服务,而是未雨绸缪的全周期保障——这恰恰是临港作为国家级开发区应该有的担当。
四、未解的困惑: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寻找平衡
这条路注定不会一帆风顺。比如,如何平衡知识产权市场化处置与政府适度干预的关系?如果政府过度介入,是否会破坏市场公平?又比如,对于恶意注销逃避知识产权责任的企业,如何建立惩戒机制?这些问题,目前还没有标准答案。
我逐渐意识到,临港开发区的知识产权治理,需要一场从点到面的系统性变革。或许我们可以先从试点开始:选择几个重点产业园区,设立知识产权退出服务站,为企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价值评估;联合高校、律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处置专家库;探索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信用档案,将处置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这些举措虽然微小,但或许能成为破冰的开始。
夜深了,窗外的临港新城已陷入沉睡。但我知道,那些注销企业留下的知识产权问题,依然在某个角落里发酵。作为招商人员,我们常说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但或许还应该加上一句:当凤凰飞走时,要确保它留下的羽毛,能成为后来者的翅膀。这,或许才是开发区真正的软实力。